近日,《深圳市臨時救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對遭遇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導致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和個人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符合救助條件的居民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另外,在深圳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符合條件也可提出申請。為進一步完善深圳市臨時救助制度,解決居民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近日,深圳在原有臨時救助實施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印發了《深圳市臨時救助辦法》?!掇k法》明確子兩類臨時救助類型: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原則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申請日前12個月內應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日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有關規定的,可申請支出型救助;因突發急病,遭遇火災、交通事故、意外傷害,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可申請急難型救助。
臨時救助金金額根據困難的類型和程度,按2至12個月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以現行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365元為例計算,一般個人年度臨時救助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低保標準(16380元),家庭年度臨時救助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36個月低保標準(49140元)。若救助對家遭遇重大生活困難,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適當提高。上半年,龍崗區累計救助臨時困難群眾93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32.72萬元。
為解決困難群眾急難問題,小額救助簡化審批手續,對臨時救助金額不超過深圳市2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小額救助,區民政部門可委托街道辦事處審批。臨時救助有三種方式,分別是發放臨時救助金、發放實物和轉介服務。如果您或者身邊的人需要甲請臨時救助,也可以撥打龍崗區民政局電話0755-2894815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