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
區救助管理站(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履行救助管理職責,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牽頭做好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協調工作。 (二)為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實施救助。 (三)承擔困境未成年人臨時監護管理責任,為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監護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導、監護指導、幫扶轉介、教育并護送返鄉等服務,協助公安機關打擊拐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四)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